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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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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国办公开办函〔202130号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2年,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,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,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。

(一)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。全年,我委通过微博公开发布信息共计160条,通过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共计535条。按照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、结果公开、重点领域及回应关切等类别及时准确分类发布主动公开内容,不断提升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便利度。

(二)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。2022年,我委注重依申请公开时效性、准确性、畅通性,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,畅通电话等咨询渠道,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的登记、审核、办理、答复、归档等流程,办理时与申请人逐个电话沟通联系,了解相关诉求,做到咨询的具体问题可以得到有效回应,全年共完成21件群众申请公开事项,均按规定作出答复法定时限办结率100%,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。

(三)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。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发布制度,坚持做到公开的内容由科室负责人、分管业务和宣传工作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发布,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内容规范、准确

(四)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运用。认真落实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工作要求,按照管理集约化、平台集约化、服务集约化的任务目标,进一步强化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功能建设,优化网站栏目设置,加强网站运营维护,提质升级网站智能化功能,实现网站无障碍浏览,逐步建设智能化便利化公开网站平台

(五)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。时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,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和政府信息发布,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监管,做到每日对网站公开内容监测自查,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力度,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

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2

0

12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49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

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21

0

0

0

0

0

21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6

0

0

  0

0

0

6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三安全一稳定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2

0

0

0

0

0

2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13

0 

0

0

0

0

 13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21

0

0

0

0

0

21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虽然我委在政务公开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,也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一定成绩,但是离市委、市政府要求还有不少差距,主要表现在:一是政务公开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;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。下一步,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:

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。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,落实专人管理,强化委官方网站和微博的运营和维护,做好网站栏目升级改造,优化板块及专题设置,提升网站平台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。

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。常态化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领域、惠企政策落实、市场价格、发展服务规划等信息公开,及时回应社会市民关切。

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。坚持方便群众知情、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,深化公开内容,丰富公开形式,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、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1.我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》(国办函〔2020109号)执行,2022年度,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。

2.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(http://drc.yichun.gov.cn/)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(电话:0795-3216701)。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,请登录我委官网查询。


报告下载:市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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