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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市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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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、公开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宜春市发改委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、信息公开分类统计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,至20151231日止。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“中国宜春”门户网站(www.yichun.gov.cn)和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(www.ycfgw.gov.cn)下载。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(地址: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二楼,邮编:336000,电话:0795-3216701,电子邮箱:fgwxzfwk@163.com)

一、概述

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,我委自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,研究制定了《宜春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》,明确了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、日常工作机构、工作程序、保密审查、规范填报、考核评议等。相继出台了《宜春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考评》等8项配套制度,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。

为正确指导相关科室有效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同时方便群众查阅信息,我们及时编制了《宜春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和《宜春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,明确本委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、公开形式、公开时限等。

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罗来强副主任分管。行政服务科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,负责组织全委政府信息公开、统一发布应公开信息,各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;行政服务科专门落实了2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,各科室落实了1名信息联系员。与此同时,我委在委办公室开设了信息公共查阅点,在行政服务科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。截止2015年底,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,政府信息公开、申请以及咨询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我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坚持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,积极搜集、准确分类、规范填报、发布信息,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,2015年我委在单位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86条,在市委《今日要讯》、市政府《政务信息》及赣西晚报等各类媒体共发表信息52条,全委信息工作开展良好。

三、依法申请公开信息情况

2015年度,共有2件向本委提出的申请信息公开事项。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
目前,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相应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。因此,2015年,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。
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
2015年度,共有1件针对本委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。

六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(一)存在的主要问题

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部分信息收集、发布还不够及时;反映工作动态的信息需要进一步充实;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督查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。

(二)改进措施

一是加强宣传、培训。就信息公开范围、公开内容、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,增强相关人员尤其是各科信息联系员全面搜集、准确分类、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。

二是强化督查抓落实。严格执行好《宜春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》及信息公开的8项配套制度,监察室每月督查一次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,行政服务科每月通报一次各科室收集、报送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;进一步增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,及时有效地收集、报送信息,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、准确地得以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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