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西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》(赣发改粮食规〔2023〕883号)文件要求,经企业申请、相关县(市、区)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小组和贷款银行初审、宜春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小组复审,现将拟纳入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“白名单”企业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5年5月15日起五个工作日。
监督电话:0795-3272489
附件下载:宜春市拟纳入江西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“白名单”企业公示汇总表
宜春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小组
2025年5月15日